“安博杯”搜星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启动

消息来源:安博网


11月17日, “安博杯”搜星中国第五届(2010)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搜星中国”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将以全新的项目内容和形式为青少年提供展示才华、表现自我的平台。“搜星中国”每年举办“香港之约”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活动(冬季) 和“北京之约”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夏季)各一次,活动覆盖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经过四年多的历练,已成为深受广大选手和家长喜爱的青少年文艺比赛活动。
  
这项活动是由文化部所属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青少年艺术中心、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网络文化专业委员会、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文化经济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
  “搜星中国”主委会秘书长贾开福表示,冠名本次大赛的安博教育集团是中国著名的教育机构与教育品牌,安博所属的机构已遍及全国二十多个重点城市。选择与知名教育机构联手选拔青少年中的优秀艺术人才,可以提高活动的专业性,为“搜星中国”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市场氛围,让更多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由于一贯坚持生活体验式教学与戏剧表演式教学相结合,与“搜星中国”在目标群体以及活动内容、活动宗旨等方面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安博︱德普施少儿英语被本次大赛主委会指定为英语类项目比赛的培训机构。为配合“搜星中国”北京赛区的少儿英语比赛,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安博特意建设了高品质的“安博|德普施少儿英语”北京北辰校区为大赛期间选手培训提供服务。
  安博教育集团副总裁黄钢表示,作为国内领航的教育服务机构,安博教育集团始终关注青少年中艺术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希望能通过支持“搜星中国”活动,为青少年人才选拔贡献一份力量。安博具有丰富的国内外资源,希望今后能在促进中外青少年艺术人才交流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搜星中国”主委会秘书长贾开福介绍,参与活动的青少年将参加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评选,以及“搜星中国”形象代言人、搜星大使的选拔。
  全国组委会将通过盛大的开幕式、闭幕式和优秀文艺节目专题晚会录播以及专家讲座等活动,促进全国选手之间的交流,使选手有机会与明星、专家零距离交流并得到指导。全国决赛选拔出来的优秀节目将录制“爱我中华”电视文艺晚会。
 
活动基本情况:
一、选拔项目设置(项目大类/项目小类):
1、英语(大类):分英语演唱、英语朗诵、英语课本剧等小类;
2、声乐(大类):分民族、通俗、美声;重唱、组合唱、小合唱、大合唱等小类;
3、戏曲(大类):分京剧、粤剧、昆剧、黄梅戏、花鼓戏等小类;
4、器乐(大类):分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爵士鼓、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葫芦丝等小类;
5、舞蹈(大类):分民族舞、拉丁舞、摩登舞、街舞等小类;
6、汉语语言(大类):分朗诵、主持、讲故事、快板、相声、小品等小类;
7、模特(大类):分泳装、正装、便装、礼服、旗袍等小类;
8、书画(大类):分国画、水彩或水粉画、版画、儿童画等小类。
 
二、选手年龄分组
1、幼儿组(3-5岁);
2、儿童A组(6-8岁);儿童B组(9-10岁);
3、少年A组(11-12岁);少年B组(13-15岁);
4、青年A组(16-18岁);青年B组(19-25岁)。
各组年龄划分以2010年1月1日为限。
 
三、选拔形式:个人单项(个人节目)或组合(集体节目)。
全国决选有关事项:
1、全国选拔报名手续:
参加全国决选的报名时间:2010年5月30日—6月10日;
2、全国决选时间:2010年7月28日—7月31日。
3、全国决选地点:北京。
4、全国决选奖项设置:
(1)按比例分别设置活动奖项: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各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获铜奖以上选手同时颁发奖杯;
(2)评选“搜星中国”形象代言人、搜星大使并颁发证书;
(3)评选最佳新星奖、最佳才艺奖、最佳形象奖、最佳舞台风尚奖,并颁发证书;
(4)为获得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艺术教育贡献奖”证书,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特
聘其为“特约研究员”,并发给聘书;
为获得银奖选手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5)为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匾牌。
中国现代教育研究院特聘其单位领导为“客座教授”,并发给聘书。
5、全国选拔活动的选拔办法:
(1)全国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委由全国活动组委会面向全国(主要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国家歌舞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戏剧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总政歌舞团、北京外国语学院等)聘请著名的艺术家、专家组成,各项目评委人数每组三至五名。
(2)全部选手参加一轮选拔,选拔不采取淘汰制,评分采用10分制,专家独立打分,现场不亮分。
(3)全国选拔现场评委对选手进行当场点评。
(4)选拔过程设监审组,监审组负责监督选拔中的公平、公正和处理选拔中出现的问题。